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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厅贯彻落实《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日期:2021-02-05    浏览:4707    [返回]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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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厅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

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主要工作

具体任务

落实举措

责任

处室

完成

时限

(一)开设劳动教育课程

1.在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并按照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要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

1.制定完善安徽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细则,落实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开设要求。

2.指导各地各校加强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工作。

3.指导各地各中小学校将劳动教育融入相关课程之中。

基教处

20219

2.在职业院校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并按照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程。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同时围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要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

1.制定完善安徽省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实施细则,落实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开设要求。

2. 指导各职业院校将劳动教育课程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工作。

职成处

20219

3.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程。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可专门开设劳动教育专题课程,或在已有课程中开设劳动教育模块;要制定学分认定办法,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课程实践部分教学内容不少于50%。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要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

1.制定完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实施细则,落实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开设要求。

2.指导各普通高等学校将劳动教育课程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工作。

高教处

20219

(二)丰富校内劳动实践。

1.支持学校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指导各地各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劳动项目清单,并明确各劳动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基教处

职成处

高教处

2021

2.中小学校要科学设计劳动项目,制定劳动公约、劳动常规及学期劳动任务单,明确每周校内劳动实践时间,组织开展卫生打扫、垃圾分类、校园绿化、环境美化、图书整理等集体劳动。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要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校内劳动时间。

指导中小学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基教处

2021

3.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劳动实践。

指导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021

4.鼓励大中小学相互协同开展劳动实践活动。

组织全省或区域学校间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或交流研讨活动。

基教处

职成处

高教处

2021

(三)建设校园劳动文化

1.把劳动教育纳入“家长学校”指导内容,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

指导各地各校完善“家长学校”劳动教育指导内容。

基教处

2021

2.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主题教育。

指导各校组织开展。

基教处

高教处

职成处

2021

3.开展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举办劳动文化讲堂。

指导各地各校组织开展。

思政处

2021

4.遴选一批劳动教育先进典型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开展特色工作展示、典型经验推介、典型案例发布。将每年5月第2周设为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

每年专门组织。

思政处

每年开展

(四)日常化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实践

1. 中小学生家庭劳动时间小学12年级每周不少于1小时,其他年级每周不少于2小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2项生活技能。

1.指导学校制定《劳动教育家长指导手册》。

2.指导学校制定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情况的评价办法。

基教处

2021

2.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家庭劳动教育指导。

指导学校制定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情况的评价办法。

基教处

2021

(六)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

1.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制定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创新过程性评价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

基教处

高教处

职成处

2021

2.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制定将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的办法。

基教处

考试院

2021

3.学校要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重要记录内容,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

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工作。

基教处

高教处

职成处

2021

(七)多渠道拓展实践场所

1.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交流,建设一批适用、稳定、安全的校外劳动教育基地。

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建设工作。

基教处

高教处

职成处

2021

2.遴选一批省级、市级和县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提供公共劳动实践服务。

开展省级、市级和县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和挂牌工作。

思政处

基教处

高教处

职成处

2022

3.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县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中小学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标准。

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制订下发县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中小学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标准。

校产中心

2021

(八)多举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劳动教育需要,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

制定学校配备劳动教育师资的要求,根据学校类型、层次、规模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教师。

人事处

师资处

2021持续推进

2.在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

制定劳动教育相关专业设置办法和标准。

高教处

2021持续开展

3.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

将劳动教育纳入各级教师培训内容。

师资处

2021持续开展

4.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在职务评定和岗位晋升工作中将劳动教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

人事处

师资处

2021

(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1.根据劳动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组织编写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

组织编写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

基教处

教科院

2021

2.组织职业院校编写具有特色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读本。

组织编写职业院校专题读本。

职成处

高教处

2021

3.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开发创新创业专题读本。

组织编写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指导手册和专题读本。

2021

4.鼓励学校、学术团体、专业机构等挖掘先进制造、徽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技艺等蕴涵的劳动资源,收集整理反映先进劳动者事迹和精神的影视资料,组织研发展示劳动过程、劳动安全要求的数字资源,梳理遴选来自教学一线的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建设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包,并利用智慧学校相关教学系统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组织研发劳动教育多媒体数字资源。

电教馆

信息中心

2021持续开展

(十一)开展劳动教育研究。

1.成立省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成立安徽省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科院

2021

2.设立省级劳动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对劳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设立省级劳动教育专题研究项目。

教科院

科研处

2021持续开展

3.统筹指导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开展劳动教育教学研究。

加强指导和研究。

教科院

2021持续开展

4.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依托相关学科专业成立劳动教育研究机构。

指导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成立劳动教育研究机构。

高教处

2021

5.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设立校企合作开发劳动教育课程专门项目。

职成处

高教处

2021持续开展

(十二)强化安全保障

1.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

指导各地各校建立健全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

2021持续开展

2.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特别是辐射、疾病传染等,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强化对劳动过程每个岗位的管理。

建立安全风险监管机制。

思政处

2021持续开展

(十三)压实工作责任

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细则、中小学课程实施方案,明确各学段劳动教育育人目标和内容要求,细化落实劳动教育课程、课时、学分等要求。

1.制定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2.制定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3.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4.修订中小学课程实施方案。

基教处

职成处

高教处

基教处分别负责

20216

(十五)强化督导检查

1.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导办法。

把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体系。

督导办

2021

2.对各级政府保障劳动教育情况及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

建立分级督导的办法和机制。

督导办

2021持续开展

3.建立健全劳动教育开展情况监测分析机制、效果评价机制,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强化反馈和指导。

开展劳动教育开展情况监测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

评估中心

2021持续开展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劳动观念,支持配合学校开展劳动教育。注重挖掘在抗疫救灾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不畏艰难、百折不挠、敢于担当的高尚品格。鼓励和支持创作更多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在相关媒体(网站、报刊等)设置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栏目,开展专门宣传活动。

思政处

教宣中心

2021持续开展

附件:《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


附件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劳动教育、重分数轻素质教育倾向,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强化综合实施,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构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有效衔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发展的劳动教育体系,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推进的劳动教育体系

    (一)开设劳动教育课程。根据国家劳动教育课程设置要求,在中小学、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并按照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程。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同时围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可专门开设劳动教育专题课程,或在已有课程中开设劳动教育模块;要制定学分认定办法,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课程实践部分教学内容不少于50%。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要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把劳动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劳动教育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要把握劳动教育内容要求,遵循劳动教育规律,创新课程形式和教学方法,注重课程教学实效,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体验,不得挤占、挪用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和劳动实践时间。

    (二)丰富校内劳动实践。支持学校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培养勤俭节约美德。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加集中劳动,普通高等学校要向具有创造性的劳动实践拓展。中小学校要科学设计劳动项目,制定劳动公约、劳动常规及学期劳动任务单,明确每周校内劳动实践时间,组织开展卫生打扫、垃圾分类、校园绿化、环境美化、图书整理等集体劳动。普通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助研助管助教、勤工助学等劳动实践,积极参与学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活动。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要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校内劳动时间。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劳动实践。鼓励大中小学相互协同开展劳动实践活动。

    (三)建设校园劳动文化。把劳动教育纳入“家长学校”指导内容,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主题教育。开展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举办劳动文化讲堂。遴选一批劳动教育先进典型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开展特色工作展示、典型经验推介、典型案例发布。开展劳动技能和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培育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普通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将每年5月第2周设为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

    (四)日常化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实践。培育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鼓励家长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注重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进行劳动,掌握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中小学生家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每周不少于1小时,其他年级每周不少于2小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家庭劳动教育指导。学校要制定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情况的评价办法,鼓励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等组织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支持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生活技能比赛,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五)加强社会劳动教育实践。各市、县政府要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使学生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主动向学生开放自有劳动教育资源。鼓励工业园区、高新企业、科研院所、研学旅行实践基地等为学生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提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

    (六)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创新过程性评价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学校要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重要记录内容,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

    三、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

    (七)多渠道拓展实践场所。各市、县政府要大力拓展劳动教育实践场所,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各类基地、场所开放共享机制,各县(市、区)要明确一个县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强化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劳动教育功能。要坚持因地制宜,农村地区可安排相应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城镇地区可确认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作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的实践场所。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交流,建设一批适用、稳定、安全的校外劳动教育基地。遴选一批省级、市级和县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提供公共劳动实践服务。学校要充分利用教室操场、食堂宿舍、场馆中心和绿化美化等资源,建设校内劳动实践场所。省教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县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中小学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标准。

    (八)多举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采取专职聘任、校外聘请、学区共聘共享、招募家长志愿者等举措,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劳动教育需要,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在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设立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荣誉教师岗位等,聘请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在职务评定和岗位晋升工作中将劳动教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九)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省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劳动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组织编写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组织职业院校编写具有特色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读本。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开发创新创业专题读本。鼓励学校、学术团体、专业机构等挖掘先进制造、徽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技艺等蕴涵的劳动资源,收集整理反映先进劳动者事迹和精神的影视资料,组织研发展示劳动过程、劳动安全要求的数字资源,梳理遴选来自教学一线的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建设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包,并利用智慧学校相关教学系统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十一)开展劳动教育研究。成立省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设立省级劳动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对劳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明确人员组织开展劳动教育教学研究。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依托相关学科专业成立劳动教育研究机构。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课程的开发和实施。鼓励各地依托自身主导产业、文化传统、资源禀赋等,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劳动教育新模式。

    (十二)强化安全保障。各地要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管控机制。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特别是辐射、疾病传染等,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强化对劳动过程每个岗位的管理。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增强师生安全防护意识,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十三)压实工作责任。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调研督导、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教学体系,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教育评价、教育研究等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细则、中小学课程实施方案,明确各学段劳动教育育人目标和内容要求,细化落实劳动教育课程、课时、学分等要求。省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管、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林业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盘活资源,多渠道拓展实践场所,主动为劳动教育提供保障。省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多措并举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省文明办、总工会、共青团、科协、关工委等单位要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劳动教育,省妇联要推动家庭劳动教育落到实处。

    四、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督促落实,切实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政府着重加强劳动教育的系统谋划;市级政府要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县级政府具体负责加强劳动教育的推进实施,加强师资配备和综合实践基地、校内劳动实践场所等条件保障。

    (十五)强化督导检查。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导办法。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及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建立健全劳动教育开展情况监测分析机制、效果评价机制,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强化反馈和指导。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劳动观念,支持配合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省主要媒体要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加强劳动教育的决策部署,积极宣传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和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提供劳动教育服务的先进事迹。注重挖掘在抗疫救灾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不畏艰难、百折不挠、敢于担当的高尚品格。鼓励和支持创作更多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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